《農藥登記管理辦法》第十三條規定,“農藥生產企業,是指已經取得農藥生產許可證的境內企業”。此處的境內企業,是指中國大陸地區31個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轄區內的企業,不包含港澳臺地區的企業。
中國農藥信息網數據中心農藥生產許可信息顯示,截至2025年4月10日,我國共有1,818家農藥生產企業,分布在除西藏自治區以外的其他30個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。其中,2025年1月1日以來,新增農藥生產企業18家,分布在11個省、自治區。
說明:① 農藥生產許可信息處于動態調整中,具體以農藥生產許可證為準,有效期均為5年;② 因個別省份農藥生產許可信息更新不及時,不排除有遺漏的企業;③ 下表根據各省份自然順序排列,不分先后。

信息來源:農化專利與創新